澳大利亚对涉华扁轧钢产品作出双反初裁
发布时间:2026年06月29日17:01
2026年6月23日,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6/083号公告,对进口自中国的扁轧钢产品(Certain Flat Rolled Steel Products)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肯定性初裁、对进口自韩国的扁轧钢产品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,决定自2026年6月24起以保证金的形式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,具体如下:中国出口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(Baoshan Iron&Steel Co Ltd)临时反倾销税率为16.1%、临时反补贴税率为3.2%,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(Baosteel Zhanjiang Iron&Steel Co Ltd)临时反倾销税率为9.4%、临时反补贴税率为0,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(Hunan Valin Lianyuan Iron&Steel Co Ltd)临时反倾销税率为26.4%、临时反补贴税率为0,中国不合作出口商及其他出口商临时反倾销税率均为51.2%、临时反补贴税率均为4.5%;韩国不合作出口商及其他出口商临时反倾销税均率为21.6%。
2025年10月24日,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5/111号公告称,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BlueScope Steel Limited提交的申请,对进口自中国的扁轧钢产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、对韩国的扁轧钢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。涉案产品为非合金钢或其他合金钢(不包括不锈钢、硅钢、工具钢和高速钢)的扁轧钢产品,未覆层、镀层或涂层,非卷状,厚度大于等于4.75毫米,宽度大于等于600毫米,可带或不带压花图案。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7208.40.00.39、7208.51.00.40、7208.52.00.41、7208.90.00.30、7225.40.00.22和7225.40.00.24。案件倾销和补贴调查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,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。(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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